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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场监管发布:夏季餐饮食品安全注意事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05 00:05:16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251    评论:0
导读

夏季温度高、湿度大,食物容易腐败变质,是食物中毒高发季,餐饮消费场所又是疫情传播的重点区域。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及餐饮服务单位应注意以下事项。

  夏季温度高、湿度大,食物容易腐败变质,是食物中毒高发季,餐饮消费场所又是疫情传播的重点区域。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公众饮食安全,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及餐饮服务单位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1、在外用餐     外出就餐时,消费者应选择到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并索要发票或收据,不光顾无证摊贩。进店时要主动扫码、测温、戴口罩,就餐时使用公筷和公勺,与其他顾客保持距离,尽量不在路边就餐,饭后及时戴好口罩,预防疾病传播和交叉传染。慎重选择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     2、网络订餐     网络订餐要选择有实体店、证照齐、距离近、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外卖平台订餐时,可要求平台实施“无接触”式配送,收到食物后及时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必要时可对食物再次加热后方可食用。     3、家庭用餐     居家饮食不要购买腐败变质及过期食品;不要采摘、购买和食用不认识或来历不明的野生菌类和有毒动植物,加工烹制要生熟分开、烧熟煮透,食用剩饭剩菜应烧熟煮透后方可食用。     消费者进餐后若出现呕吐、腹泻、发热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医,并拨打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注意保留可疑食品、呕吐物、腹泻物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     二、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风险管控     1、严把加工制售     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幼儿园、农家乐、建筑工地、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提供者,要重点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严格把控食品加工制作关键环节;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严禁采购、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消毒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同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2、严格疫情防控     餐饮门店入口配备测温仪、消毒用品,主动落实“一码一提示一承诺”即:规范张贴“一码通”和温馨提示语,并循环播放提示语音,在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承诺书,确保进店顾客规范佩戴口罩、测温、扫码,陕西“一码通”状态“无异常”人员方可进入。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每周1次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每日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及体温监测,存在异常的不得上岗,进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前,严格进行手部清洗消毒,穿戴干净整洁、消毒后的工作衣帽,正确佩戴口罩。店内同一时间段堂食(包间)就餐人数不得超过固定餐位数。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视频存储时间满足不少14天流调要求。在应急状态时,严格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3、提倡文明就餐     积极推广分餐制,引导消费者使用“公筷公勺”,减少餐饮浪费,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4、保持通风消毒     优先开窗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应设置洗手设施或提供免洗手消毒剂。公用洗手间、门把手、水龙头等顾客接触较多部位,应加强清洁消毒频次。     供稿/餐饮处
 
(文/云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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