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以后下馆子还能点拍黄瓜吗”的消息上了热搜。原来,安徽合肥多家餐饮企业被罚5000元。原因是被罚餐馆售卖凉菜,但餐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并没有“冷食类食品制售”的项目。
也就是说这些餐馆不仅不能卖拍黄瓜,像凉拌西红柿、凉拌木耳、盐水毛豆等凉菜也不能卖。也许有的人会有疑问,不就是拍黄瓜嘛,自己家里也会做,又没有技术门槛,为什么不让卖还罚款呢?
之所以将“冷食类食品销售”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单独列出,是从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角度出发的。餐馆处理食材并不会像家里那样,现切现做。而是成批次切出来,集中存放。凉菜不像热菜那样经过高温烹饪灭菌,夏季气温较高,细菌增殖迅速,凉菜食材放上一两个小时,大概率会出问题。更不要说很多小餐饮店入门门槛低,做到生熟分开都很困难,这样更加大了食物中毒的风险。
如果餐饮企业想要申请“冷食类食品销售”资质,需要建立一个至少5平方米的凉菜专间。这个凉菜间不能用来制作其它菜品,只能专门制作凉菜。不仅占地方,也增加了建设成本。对于许多小餐馆,五六平米的地方可以多摆两张桌子,单独设立凉菜专间显然不合算。更不要说一些不规范的外卖店铺,整个厨房可能都不到5平米,显然不可能再专门建立个凉菜专间。
这样严格的规定,虽然不能100%避免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但也从硬件设施角度,过滤掉了那些容易出现凉菜风险的餐馆,最大程度的保护了消费者的健康。在我们外出就餐或者点外卖时,也要注意一下餐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看看经营范围里是否有“冷食类食品销售”。如果没有,就不要点凉菜。
千万不要觉得这点无关紧要,小编有个同事,前段时间就因为在没有资质的餐馆点了个凉菜,然后腹泻了一晚上……就算经过漫长的维权得到了赔偿,菊花的伤痛还是要自己承受,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