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7月29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保健食品等17大类630批次食品抽样检验情况,有7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发现的问题有微生物污染、重金属超标、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等。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标称湖南辣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香酥鸡翅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华容县青山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青山泉包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沙市望城区福鲜生生鲜店销售的,标称浏阳市佰仕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贵妃酥检出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GB 27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规定,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类除外)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000,M=100000CFU/g的要求。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常见的革兰氏阴性杆菌,在自然界 中广泛分布,易于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它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在机体抵抗力降低等特定条件下可致病,可引起急性肠道炎、皮肤炎症等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结果均为不得检出。
霉菌属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失去食品的食用价值,并产生真菌毒素危害人类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面包中霉菌应不超过150CFU/g。
3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检出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标称岳阳洞庭传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嫩子鱼(酱汁味)、双峰县佳旺购物广场销售的小米椒、古丈卓良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小螺丝椒。
镉(以 Cd 计)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在辣椒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05mg/kg。
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为:标称邵阳市洞口县湘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老坛卜辣椒(酱腌菜)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在腌渍的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得超过1。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娄底、岳阳、湘潭、湘西州、邵阳、长沙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30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9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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