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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这2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有肉松蛋糕、花椒锅巴、蜂蜜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02 00:04:04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1037    评论:0
导读

7月29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25号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28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质量指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7月29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25号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28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质量指标、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巴南区全味集食品店加工自制的肉松蛋糕,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涪陵区裕福投资有限公司15号门面王在国加工自制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太白大道8号(红星国际广场3栋-1层13号)张波销售的、标称宜昌三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水果味蛋糕,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岸区蓉升佳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绵阳市九天食品有限公司监制的、四川靠山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蕨根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武隆区浙润发生活超市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武隆区芙蓉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泡椒调料,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干样品,以Al计)为100mg/kg,粉丝粉条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干样品,以Al计)为200mg/kg。油炸面制品和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商家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混合使用多种防腐剂,致使该产品中的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     10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10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北碚区张发火锅店销售的油麦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新正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垫江县蛮大力火锅店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两江新区嗨兔生鲜经营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岸区南坪东路国平食品超市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綦江区凤燕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武汉百春园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市武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党参蜂蜜,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江北区全顺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武汉市武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要求;深圳市兴佳亿食品有限公司重庆沙坪坝分公司销售的油麦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渝中区龙湖时代天街分公司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渝北区乐缘特惠生活超市销售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牛蛙、泥鳅、鲈鱼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或不适等症状。     呋喃西林是硝基呋喃类抗菌药,具有抗菌谱广等特点。对多种革兰阳性和阴性菌有抗菌作用,对厌氧菌也有作用,对绿脓杆菌和肺炎双球菌力弱,对假单孢菌属及变形杆菌属有耐药性。动物产品的呋喃西林代谢物残留物,一般不会导致对人体的急性毒性作用,长期大量摄入呋喃西林代谢物残留物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过敏反应、胃肠道反应、嗜酸性白细胞增多症、神经症状及多发性末梢神经炎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呋喃西林。蜂蜜中呋哺西林代谢物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蜂农使用违禁兽药。     阿维菌素是一种抗生素类药物,用于杀虫、杀螨、杀线虫,具有广谱、高效、低残留等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阿维菌素在油麦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违规使用农药。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6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丰都县杜二哥粮油店销售的、标称丰都县长源酿造厂生产的黄豆酱油,氨基酸态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北区何登林农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生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梁平区云龙镇蓝豪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北汉川世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青豆(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梁平区浩然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北汉川世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蒜香青豆(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荣昌区昌元街道创新副食店销售的生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北区咀嚼屋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江苏亿莱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皮花生(分装),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氨基酸态氮是酱油的特征性品质指标之一,氨基酸态氮含量越高,酱油的质量越好,鲜味越浓。氨基酸态氮不合格主要影响产品的风味。酱油氨基酸态氮含量不符合产品明示值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达到要求发酵的时间或是产品配方缺陷的问题;也可能是标签明示值标识过高与实际情况不匹配;还有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降低成本而故意掺假。     酸价可用于评价食品酸败的程度。食品酸败可产生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坚果与籽类中酸价限量值不得超过3mg/g。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产品中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规定,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为0.80g/100g,其他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为0.50g/100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或是产品在储存运输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过氧化值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重百合川中心店销售的、标称深圳捷森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滕州捷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什锦五谷燕麦片(其他方便食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龙聚藓农副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馋嘴团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酸辣粉(方便粉丝),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彭水县佳惠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商贸园店销售的、标称湖北二阳食品有限公司高新区分公司生产的花椒锅巴(爆辣味)(含油型膨化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天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嫩肉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津区翠恒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尹华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冷吃鸡翅椒香味(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霉菌是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食品受霉菌污染后会腐败变质,失去其食用价值。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环境或生产设备卫生状况不佳;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此外,还有2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分别为重庆南天门杨梅加工股份合作社生产的杨梅酒,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奉节县拾荟百货超市销售的仔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相关报道: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926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5号)   本文由资讯中心编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请联系网站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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