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上午,德州市食药安办召开“市、县、乡、村”四级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座谈会,学习研讨国务院食安办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相关制度文件。
与会人员认真研究学习了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健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长效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通知(初稿)》《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初稿)》等文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围绕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德城区、陵城区、乐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食药安办有关负责同志,部分镇街分管负责同志及村(社区)代表,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共2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
来源|食品安全协调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