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2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8批次,糕点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不合格1批次,酒类不合格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1批次,调味品不合格1批次,冷冻饮品不合格1批次。
18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农兽药残留问题
18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农兽药残留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72%,分别为湖北悦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悦活鲜虎泉店销售的鲫鱼,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武汉市洪山区晓玉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黄骨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咸安区亿丰市场16栋134号袁锦伟销售的豆角,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咸安区冯阳蔬菜批发店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铁山区亚东市场青菜区14号(个体工商户-胡金娥)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钟祥市胡集农贸市场(个体工商户―覃光美)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钟祥市胡集镇农贸市场(个体工商户一李学法)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松滋市新江口镇言程集贸市场杨庆莲销售的虹豆,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荆门市掇刀区团林镇石堰村207国道西侧多辉物流园蔬菜区 A3-420号(刘忠群)销售的虹豆,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铁山区霞之蔬菜销售店销售的虹豆,倍硫磷、克百威、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咸安区运明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虹豆,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枣阳市小马蔬菜批发店销售的豆角,倍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枣阳市小马蔬菜批发店销售的大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五峰渔洋关镇大房坪村一组菜市场干鲜14号摊位尹胜销售的虹豆,倍硫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五峰鑫冠生鲜配送服务部销售的韭菜,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掇刀区裕杰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武汉武商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常青花园店销售的老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京山市钱场镇毛宁蔬菜铺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一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大量食用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头晕等症状。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或不适等症状。
倍硫磷是有机磷神经毒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倍硫磷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倍硫磷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又称防落素、保果灵,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 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可能是由于生产者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常见的一种杀虫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克百威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克百威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豇豆中克百威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涉及酒类、糕点、调味品。分别为湖北三峡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珍藏原浆浓香型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五峰富峰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阳新县兴龙食品厂生产的绿豆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黄冈市智旅地标优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武穴大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麥子酱,氨基酸态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类中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还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涉及冷冻饮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分别为湖北金楚良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味冰淇淋,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万润达生活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武汉市如梅食品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黄冈市智旅地标优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麻城市金利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生葛根粉﹐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检出大肠菌群,是有被致病菌(如沙门菌、志贺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产品受到了来自原料、包材、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污染,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霉菌是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食品受霉菌污染后会腐败变质,失去其食用价值。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环境或生产设备卫生状况不佳;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此外,还有1批次粮食加工品检出生物毒素,为湖北金城大厦(集团)实业公司荆门掇刀月亮湖路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曹氏百川现代特色农产品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麦粉(通用),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武汉、黄石、襄阳、宜昌、荆门、黄冈、咸宁等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依法开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的不合格产品,已告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722.pdf
相关报道: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22年第9期)
本文由资讯中心编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请联系网站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