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7月7日,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植物保护局召开越南百香果出口中国发布会暨相关规定宣传会议。
植保局副局长阮氏秋香女士表示,中国海关总署已同意自2022年7月起开展越南百香果进口试点。根据植物检疫要求协议,中国海关总署允许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友谊关、浦寨、凭祥火车站、凭祥、东兴、龙邦和水口等7个口岸进口越南新鲜百香果。
百香果是越南获准向中国出口的第十种水果之一,其他水果分别为火龙果、西瓜、荔枝、龙眼、香蕉、芒果、菠萝蜜、红毛丹和山竺等。
阮氏秋香表示,除了出口前的植物检疫外,中国海关总署还要求百香果种植区域和包装必须经过该署的注册和批准。
中国海关总署会同越南植物保护局统一核发符合规定条件的种植区号和包装设施。
根据出口试点工作成果,双方将评估越南百香果的出口情况,为下一步签署植物检疫官方议定书奠定基础。
目前越南有46个省市种植百香果,种植面积约6000公顷,年产量30万至40万吨,主要集中在北部山区和西原地区。
继中国之后,植保局已向澳大利亚和美国有关部门发文,建议对越南百香果开放市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