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区范围内启动网络订餐平台及外卖配送商专项检查工作,通过“三点”并进,严格督促网络订餐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排查安全隐患,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外卖送餐员合法权益。
# 01 突出重点内容 核查网络订餐平台及外卖配送商基本情况
起草下发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网络订餐平台及外卖配送商专项检查的通知》,成立专项检查专班,进一步核查本地网络订餐平台及外卖配送商基本情况。要求各盟市市场监管局对照《网络订餐平台名录(参考)》,按管辖认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进行平台属性认定,核实基本情况。也可自行摸排其他本地网络订餐平台。在检查过程中完成对外卖配送商情况核查统计,全面掌握外卖配送商基本情况。
# 02 突出重点区域 排查网络订餐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检查网络订餐平台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履行信息审查、记录保存等主体责任;结合“电子商务平台点亮行动”,检查网络订餐平台内商户是否存在无实体店、无证照经营、未按要求公示证照等行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分工》要求,检查网络订餐平台是否在展示页面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分量、规格或者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对网络订餐平台开展网络交易监测,着力发现各类违法线索;差评较多的商户进行重点检查;排查网络订餐、生鲜配送中各类风险隐患。
# 03 突出重点环节 推动落实外卖配送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区分外卖配送领域中不同角色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括网络订餐平台、与订餐平台直接合作的外卖配送商、间接为订餐平台服务的外卖配送商(二级外卖配送商)、直接为餐饮商户服务的外卖配送平台(企业)等;准确掌握各网络订餐平台的外卖配送模式,推进网络订餐平台落实相关主体责任。检查网络订餐平台是否全面掌握与其合作的外卖配送商基本情况;是否通过建立相关制度、采取各种措施监督与其合作的外卖配送商履行外卖配送环节安全生产责任;检查外卖配送商是否存在违规代理等风险隐患;是否存在未落实针对骑手、配送设备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情形;检查直接为餐饮商户提供配送服务的外卖配送平台(企业)的主体资质、落实针对骑手、配送设备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内容。
同时,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本次专项检查与“切实维护外卖送餐员权益”工作结合进行,积极倡导网络订餐平台加强团队建设,丰富外卖送餐员文化生活;积极配合各级工会部门开展外卖配送领域工会组织建设及外卖送餐员入会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排查清除各类风险隐患。
来源:网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