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8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宣布:将协助欧盟成员国启动强制执法计划,停止未经授权的含竹纤维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及制品在市场上销售。
新规出台背景
2019年6月起,欧盟食品接触材料专家工作组对(EU)No 10/2011塑料材料及制品法规FCM No 96是否许可使用竹粉作为添加剂进行了专题讨论。2019年11月,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发布的最新安全性评估科学意见,指出“未处理的木粉和纤维”(FCM No 96)的当前授权缺乏其符合法规(EC)No 1935/2004的足够信息支持,须逐案评估来自这些材料的迁移物的安全性。2020年8月,欧洲委员会食品接触材料专家工作组明确指出(EU)No 10/2011未许可碎竹、竹粉、玉米淀粉等类似物质作为添加剂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使用。2021年2月,比荷卢经济联盟发布联合函,要求从欧盟市场撤出含竹纤维三聚氰胺-甲醛塑料产品。2021年5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宣布:将协助欧盟成员国启动强制执法计划,停止未经授权的含竹纤维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及制品在市场上销售。
含有不符合欧盟规定的植物性添加剂的食品接触塑料将被边境拒绝,并禁止进入欧盟市场;对错误申报的塑料产品征收的税款将被收回。
新规具体要求
竹粉和类似的天然物质作为塑料材料及制品的添加剂,需根据法规(EC)No 1935/2004第9-11条,申请塑料材料中添加剂的授权;产品还需满足(EC)No 1935/2004中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一般要求以及(EC)2023/2006在良好生产规范下生产。
海关提示
在欧盟强制计划实施后,欧盟市场加强了对境内的植物纤维类塑料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审查,通报多起含植物纤维食品接触塑料产品的召回案例。
此次欧盟采取的强制计划,对我国相关出口企业产生重大影响,企业需留意暂停相关出口欧盟计划,以免遭遇退市、召回等风险。若想今后进入欧盟市场,必须通过欧盟新品种申报后,才能合规使用。
常见问题
1 纯竹制品是否在此次欧盟禁止计划当中?
100%由竹子或植物材料本身制成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不受这一新规的影响,在满足欧盟食品级的一般要求和国家立法要求后,即可合法上市。
2 制造商出具了(EU)No 10/2011合规检测报告,含植物纤维食品接触塑料材料及制品能否出口欧盟?
不能。此类产品可能经过测试,验证了其符合某些迁移限制,如甲醛和三聚氰胺迁移量。然而,欧盟官方依然认为该类产品中含有未授权的竹纤维等植物纤维是不合法的。
供稿单位: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暨中华人民共和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济南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