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食品安全法》“预防为主”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落实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升我区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水平,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下发通知,自6月起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开展为期半年的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年”专项活动。
本次活动以“强化主体责任,查找风险隐患,筑牢质量安全”为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和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经营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旨在加强源头治理,强化主体责任,查找风险隐患,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守牢食品安全底线,切实提升我区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经营安全整体水平,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本次活动要求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核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好督促整改落实工作,同时对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制度落实以及体系检查、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要求各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经营单位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认真开展自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整改的立即落实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自查不遗漏、问题不放过、整改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