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下放5类产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旗县区市场监管局对新获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实施例行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检查组按照《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共对5家新获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生产设备、检验设备、执行标准、产品标识标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以及产品追溯和召回等内容,发现4家符合要求,1家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生产企业已报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撤销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开展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一是督促企业及时录入风险管控系统,并开展自查,指导旗县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运用风控平台开展检查,确保自查率和检查率持续保持自治区前列;二是开展“双随机”监督抽查,按照30%的比例,随机抽取11家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约谈,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质量问诊”的方式,帮扶企业提高管理水平;三是开展质量抽检,配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第二批监督检查,计划抽检37批次,对抽检不合格企业严格依法后处理,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切实提高食品相关产品质量整体管理水平。
稿件来源: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