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守护市场安全底线,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坚决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违法案件。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案例一:
鲁守玉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且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2022年1月12日,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查明,鲁守玉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茶叶分装加工活动,且分装的茶叶标签标注内容与事实不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222.8元,没收茶叶203袋、原料25.5kg、封口机2台、台秤3台、铲子2个、热风枪1个、打码器1个、分装机1台、包装袋617个,罚款20000元。
威海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如发现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