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渤海春酒业有限公司以铁皮石斛作为食药两用物质进行试点生产酒类申报成功,成为德州市首家获得对铁皮石斛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的企业。
根据总局《关于山东省开展铁皮石斛、灵芝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的复函》(市监特食函〔2022〕194号)、省局《山东省对铁皮石斛、灵芝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明确试点企业可以使用铁皮石斛、灵芝为原料,按传统生产工艺或饮食习惯生产加工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酒类、方便食品四类食品。为帮助企业尽快启动试点工作,德州市市场监管局主动谋划,深入指导,坚持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的原则,与企业相关人员一起学习探讨方案,帮助解决试点申请难题,指导完成资料申报工作。经过严格的现场审核和集体研究,定于2022年6月份起试点生产铁皮石斛酒。
下一步,德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把该试点企业列为市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对试点企业的监督抽检,试点期间对涉及到的所有类别食品实施全覆盖抽检,保障试点企业食品安全质量水平。
来稿|食品生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