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云推搜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业资讯 » 食品 » 正文

中国检科院申报的一项检疫处理国际标准草案获准立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29 00:04:04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255    评论:0
导读

2022年5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秘书处标准委员会(SC)通过视频会议,批准了检疫处理国际标准提案《2021-027:葡萄携带斑翅果蝇冷处理》立项申请。

  2022年5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秘书处标准委员会(SC)通过视频会议,批准了检疫处理国际标准提案《2021-027:葡萄携带斑翅果蝇冷处理》立项申请。该提案得到中国检科院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项目支持。装备技术研究所检疫处理团队通过开展剂量—响应和大规模验证试验,研发了葡萄携带斑翅果蝇(Drosophila suzukii Matsumura)检疫冷处理技术指标,在SCI期刊上发表了研究结果,并于2021年8月向IPPC秘书处提交了标准提案。本提案经过国际检疫处理技术专家组(TPPT)评估后由SC批准正式立项,成为中国检科院主持的“十四五”国家重点计划项目《农食产品质量控制及分级国际标准》首个立项的国际标准。     斑翅果蝇隶属于双翅目(Diptera)果蝇科(Drosophilidae),分布广泛,寄主种类繁多,如樱桃、桃、欧洲李、葡萄、草莓、蓝莓、柿子、番茄等,尤为喜欢危害软皮水果。该虫主要以幼虫在果实内部取食果浆危害,取食点周围迅速开始腐烂,并引发真菌、细菌或其他病害的二次侵染,加速果实的腐烂变质。与其他果蝇不同之处在于该虫可危害未成熟或即将成熟的水果,造成十分严重的经济损失。     鉴于斑翅果蝇的经济重要性、强劲的扩散速度及对进出口贸易的威胁,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等高度重视,2010~2012年先后发布预警或将其列入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2017年,欧洲和地中海植物保护组织将其列入A2预警名单,为局部分布但受管控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然而,斑翅果蝇是我国常见的果蝇种类,并不是我国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严重影响我国樱桃、葡萄等鲜食水果出口。为此,开展检疫处理技术研究和标准制订,对于防范有害生物传播、便利经贸往来、促进检疫处理科技进步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巨大。
 
(文/云推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云推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云推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yuntuisou.com/news/show-7995.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
 

© 2021 云推网络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