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食品生产获证企业自查报告率达100%;已有1646人参加“食安员抽查考核”线上考试,覆盖率88.52%,合格率96.84%;组织肉制品、酱油等8类重点产品专项整治;优选7家食品生产企业参与全省落实食品生产主体责任优秀企业评选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按照辽宁省市场监管局《辽宁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自查指导意见》要求,结合省市《2022年食品安全攻坚行动方案》,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助推我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责任,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核查评价,主动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2022年上半年,我市C、D级食品生产获证企业(在产)已按要求全部完成自查并上交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率达到100%。
二是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责任,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5月中旬,依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安员抽考App”督促全市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开展“食安员抽查考核”工作,截至目前,食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在产)已有1646人参加线上考试,覆盖率88.52%,合格率96.84%,此项工作计划9月结束。
三是加大整治力度,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按照省市局2022年度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工作安排,结合《关于开展重点品种生产企业(小作坊)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对肉制品、酱油、食醋、芝麻油、粉丝粉条等8类重点产品开展专项整治。
重点检查原料肉进货环节是否符合进货查验有关规定;
是否存在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白酒;
饮料和冷冻饮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
酱油食醋是否具有完整的发酵酿造工艺,是否存在购进“原醋汁”“酱油汁”半成品调配勾兑问题;
芝麻油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掺杂其他油脂问题;
粉丝粉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的规定。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四是强化典型引领,督促企业系统规范、全面提升。
在全市范围优选7家食品生产企业,参与全省落实食品生产主体责任优秀企业评选工作。通过典型引领全市食品生产企业以优秀为镜,向榜样看齐,携手推动我市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水平整体提升,促进食品生产行业健康发展,为我市三年挺进“万亿GDP城市”目标贡献应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