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连海关所属大窑湾海关集中销毁120吨过期进口食品,共计约1.8万件,货值18.2万美元。
过期食品不仅对消费者的安全造成一定影响,还会对企业的信用造成一定影响,在仓储期间也会存在安全隐患、污染仓储环境,企业还要承担大笔的仓储费用。对于综合保税区内的过期食品,企业向海关提出销毁申请,经海关审核并责成企业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销毁全过程在海关监管下进行,防止流入国内市场。
近年来,大连海关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在督促综保区内企业加强自身管理的同时,持续加大对进口食品的监管力度,定期筛查存放食品的仓库,对食品种类多、库存时间长的仓库进行盘库作业;与此同时,建立与地方政府部门的联动配合机制,加大对过期进口食品的安全处置力度,全力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据统计,今年截至目前,大连海关已依法查处并销毁过期食品14批,约328.34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