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中国渔政执法举报受理并处理长江流域15个省份的非法捕捞举报线索678起(包括督察督办重点案件5起),占总举报受理数量的59.37%,环比减少2.16%,但同比大幅增长。
从举报受理类型分布情况看,受理的678起举报线索中,使用“绝户网”等违规网具进行捕捞的举报受理数量为337起,占比49.71%,环比增加33.20%;使用电毒炸鱼类举报受理数量为211起,占比31.12%,环比减少17.58%;涉渔“三无”船舶的举报受理数量为84起,占比12.39%,环比增加1.20%;禁渔区内捕捞的举报受理数量为43起,占比6.34%,环比减少54.74%;其他渔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受理数量为3起,占总举报受理数量的0.44%,环比减少50.00%。详细情况见图1、图2。
图1 举报受理类型占比图
图2 举报受理类型分布月份对比图
从举报受理地域分布情况看,举报受理数量最多的是江苏省和浙江省,均为165起,占比24.34%,江苏省环比减少17.91%,浙江省环比增加1.23%;湖北省受理案件线索64起,占总举报受理数量的9.44%,环比增加14.29%;安徽省受理案件线索60起,占总举报受理数量的8.85%,环比减少3.23%;上海市受理案件线索57起,占总举报受理数量的8.41%,环比增加147.83%;江西省比4月份增加6起,环比增加13.95%;湖南省比4月份减少13起,环比减少22.41%;河南省比4月份减少16起,环比减少41.03%;重庆市、陕西省和贵州省的举报受理数量比4月份有所增加;四川省、云南省举报受理数量比4月份有所减少。详细情况见图3、图4。
图3 举报受理省际分布占比图
图4举报受理省际月份对比图
从重点案件反馈情况看,5月份涉及长江禁捕范围督察督办重点案件5起,各省份已完成核查并反馈。从查证情况看,经属地渔业渔政主管部门或渔政执法机构现场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的情况1起,占比20.00%;经现场核查未发现举报的违法行为,需进一步核查的情况3起,占比60.00%;举报线索不属于违法行为的情况1起,占比20.00%。
从举报来源及时间分布情况看,受理的678起涉及长江流域15个省份的举报线索均为微信举报。从旬度变化来看,5月上旬举报受理数量较为较多,为246起。详细情况见图5。
图5 每日举报受理数量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