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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楂糕、沃柑、海蟹……天津这4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 有没有你爱吃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23 00:04:34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630    评论:0
导读

6月20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豆制品、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等11大类食品687批次样品的抽检结果,有4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一起来看看有没有你爱吃的?

  讯 6月20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了豆制品、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等11大类食品687批次样品的抽检结果,有4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一起来看看有没有你爱吃的?     不合格食品中,有2批次食用农产品,分别为:天津市宁河县宋建海水果批发站销售的沃柑检出苯醚甲环唑不合格;天津市河西区老三永发海鲜店销售的东大母海蟹检出镉(以Cd计)不合格。     苯醚甲环唑是三唑类杀菌剂,广泛应用于果树、蔬菜等作物,有效防治黑星病,赤霉病等,属低毒农药。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苯醚甲环唑在柑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     还有1批次水果制品为:天津市河北区庚瑞食品批发中心销售的标称天津逸爽食品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蜜饯(山楂糕)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大于1。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加入食品以延缓或抑制微生物生长或化学变化引起的腐败。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另外,还有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为:天津市静海区万家和华联超市销售的标称天津市玉卫兴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果仁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     过氧化值是指油脂中不饱和脂肪酸被氧化形成过氧化物,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规定,除熟葵花籽外的其他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应不超过0.50g/100g。产品中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产品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执法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记录。相关查处情况按管理权限依法依规公开。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不合格食品信息
       食品抽检不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xls          食品抽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xls          食品抽检不合格-水果制品.xls

      相关报道: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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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云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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