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加大对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现将近期结果公示如下:
01 北京孝德明辉小吃店(招牌名称:孝德小吃)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02 北京木林吉英小吃店(招牌名称:吉英小吃)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03 北京久吧久餐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招牌名称:久吧久)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04 北京古特香满城食品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回鹅香)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05 北京宝德顺科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壬壬顺饭店)
存在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不符合的问题。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6 北京怀顺餐饮中心(王海)(招牌名称:山西面馆)
存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及时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问题。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7 北京舜怡浓生鲜超市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麻辣烫、早餐)
存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8 北京彭乃安小吃店(招牌名称:刀削面)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没有定位存放、未贴有区分标识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09 北京缘聚来饭庄(招牌名称:一块豆腐)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没有定位存放、未贴有区分标识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10 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柳青艳民俗旅游户(招牌名称:小李子农家菜馆)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用于加工制作的工具、设备、容器,没有定位存放、未贴有区分标识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11 北京仁和厚饭馆(招牌名称:仁和厚)
存在盛放或加工制作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工用具和容器无明显区分标识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2 北京甲子午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黄山臭鳜鱼)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3 北京厨凰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招牌名称:厨凰烧鸽子)
存在盛放或加工制作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工用具和容器无明显区分标识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4 北京乔波冰雪世界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乔波)
存在未按规定定期维护设施设备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5 北京黑白客厅咖啡店(招牌名称:黑白咖啡)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工制作的工具混用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16 北京晨辰佳翔餐饮服务部(招牌名称:大圣龙虾)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工制作的工具混用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17 北京开张大吉餐饮中心(招牌名称:酱猪蹄)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工制作的工具混用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来源:餐饮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