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6月14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610批次食品抽样检验情况,抽检的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等27大类食品610批次样品中,有10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6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问题。其中,有2批次果蔬检出农药残留超标,分别为:娄底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朝天椒检出噻虫胺和啶虫脒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沙市开福区惠家福百货超市销售的香蕉检出吡虫啉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辣椒中噻虫胺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啶虫脒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香蕉中吡虫啉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
还有,2批次水产品检出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湘潭县易俗河镇罗鸿水产品店销售的罗氏虾、长沙市望城区鑫旺海鲜批发部销售的梭子蟹。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
另外,长沙市望城区鑫旺海鲜批发部销售的鲈鱼检出恩诺沙星项目分别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沙市天心区肖肖乐超市销售的泥鳅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皮+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100μg/kg。
呋喃唑酮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而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应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呋喃唑酮。
臭豆腐胚、潮糕等4批次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还有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其中,有2批次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慈利县七姊妹百货铺销售的,标称张家界天湘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香纯红薯粉丝、标称长沙垣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臭豆腐胚(发酵性豆制品)。
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为含铝食品添加剂,俗称明矾,在部分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 第1号)》中规定,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在粉丝、粉条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终产品中铝的残留量≤200mg/kg(干样品,以Al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在豆类制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终产品中铝的残留量≤100mg/kg(干样品,以Al计)。
还有,长沙市雨花区嘉年华自选商场树木岭店销售的,标称宁乡县湘缘食品厂生产的潮糕(糕点)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在高剂量使用时能抑制细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糕点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5g/kg。
另外,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太阳桥店销售的,标称湖南吉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农家梅干菜检出铅(以Pb计)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衡阳、湘潭、岳阳、张家界、娄底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10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2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相关报道: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10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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