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厦门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正式发布实施《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导则》。该导则由厦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指导,集美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厦门有限公司、集美大学、集美区乡厨合作社共同起草制定,属全省首创,并纳入供厦标准体系。
标准出台意义?
该团体标准的出台,让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及操作“有标可依”,对强化供厦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提升乡村文明和谐的整体风貌,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展开说说标准
《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导则》分为两部分
01《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02《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该团体标准不仅对农村集体聚餐的报告登记、前期准备、加工制作、应急处置、培训考核等关键环节予以了规范,还对举办者、承办者、行业组织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中所承担的责任进行了明确。
此外,该团体标准还打造了多个创新亮点。
01
列出《农村集体聚餐食材(菜品)风险提示》清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对食材(菜品)选购、烹饪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进行了提示;
02
倡导文明餐桌、践行移风易俗、禁食野生动物、反对食品浪费、做好垃圾分类等文明新风尚;
将执行本团标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纳入全市食品安全公共责任保险。
03
标准出台背景?
民以食为天,乡宴承载了人们对传统民俗的美好寄托,乡厨们也自然成为了农村集体聚餐的活跃力量。
2018年,集美区食安办、区市场监管局指导成立了集美区乡厨合作社,大力推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规范管理,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传承弘扬闽南风俗文化,取得积极成效。
2019年,“集美区乡厨合作社破解农村集体聚餐问题”荣获2019年厦门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优秀案例。
然而,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家庭举办集体聚餐的规模越来越大,而因办宴场所条件简单食材进货查验缺乏把关标准,操作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够规范等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为进一步推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机制的标准化、体系化、长效化,市食安办、集美区食安办组织相关业内专家学者、乡厨代表,将原有的农村集体聚餐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进行总结梳理,历经近一年的反复调研、讨论、征求意见,最终形成《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导则》。
下一步,集美区食安办将充分发挥“乡厨合作社”优势,结合2022年度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举办乡宴文化节,乡厨专题培训指导,拍摄科普视频等方式,率先推动该团体标准在集美区落地执行,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控,扎紧扎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防火墙”。
信息来源:集美区局
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导则 第1部分 食品安全管理规范.pdf
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导则 第2部分 食品安全操作规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