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守护市场安全底线,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威海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定不移落实“四个最严”,坚决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做到露头就打、重拳出击,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违法案件。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福祥翠海阁(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草鱼案
2021年8月13日,在省级监督抽检中,福祥翠海阁(威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使用的草鱼经检验,五氯酚酸钠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78元,罚款1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