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母婴用品经营单位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经营行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特殊食品和化妆品消费安全,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母婴用品经营单位深入调研和充分讨论,于6月1日在全省率先出台母婴用品经营单位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经营管理规范,明确了母婴用品经营单位在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经营中的应做、鼓励做、禁做的各项责任义务,为解决母婴用品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长期以来法律意识不强、规范管理不足等现实问题提供了方案,填补了空白,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
母婴用品经营单位因其数量多、经营形式灵活、贴近百姓身边等特征,目前已逐渐取代大型商超成为孕乳母、婴幼儿及儿童特殊食品和化妆品消费的主要渠道。
今年来,针对母婴用品经营店这一特殊领域,市场监管局坚持依法依规,强化风险管控,开展“苗安”、“婴配乳粉提升”、“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一系列行动,不断落实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各项监管措施。
严管经营行为。着重落实母婴用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在采购验证、分区摆放、店内宣传、人员培训等方面加强管理,遵守法规要求,完善台账档案。
强化科普宣传。通过讲座、媒体、户外活动等多种形式,向经营者及消费者宣传特殊食品和化妆品的概念和作用,以及与普通食品和药品的区别,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
积极研究探索。深入调查研究母婴用品经营店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不断强化风险管控能力,提升特殊食品和化妆品消费安全水平。
信息来源:市局特殊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