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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公布23批次不合格食品 涉及餐饮食品、水果制品、调味品等8大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11 00:26:26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859    评论:0
导读

6月9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近期食品抽检结果,有23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涉及餐饮食品、水果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等8大类。

  讯 6月9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近期食品抽检结果,有23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涉及餐饮食品、水果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等8大类。     10批次餐饮食品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中,有10批次为餐饮食品。其中,7批次为复用餐饮具。有3批次复用餐饮具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临夏市肆号楼餐饮店使用的小圆盘(复用餐饮具)(抽样日期:2022-3-6)、永靖县龙胜源餐厅使用的圆盘(复用餐饮具)(抽样日期:2022-3-8)、永靖县龙胜源餐厅使用的方盘(复用餐饮具)(抽样日期:2022-3-8),有4批次复用餐饮具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临夏市肆号楼餐饮店使用的大圆盘(复用餐饮具)(抽样日期:2022-3-6)、临夏市肆号楼餐饮店使用的方盘(复用餐饮具)(抽样日期:2022-3-6)、永靖县龙胜源餐厅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抽样日期:2022-3-8)、甘肃福门开元大酒店有限公司大众餐厅使用的筷子(复用餐饮具)(抽样日期:2022-3-8)。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原因导致。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消毒企业中广泛使用,但是如果餐(饮)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饮)具上的残留。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规定,采用化学消毒法的餐(饮)具的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应不得检出。     还有3批次酿皮检出柠檬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七里河区聚芬高担酿皮店销售的酿皮(高担)(抽样日期:2022-3-9)、七里河区聚芬高担酿皮店销售的酿皮(抽样日期:2022-3-9)、七里河区鹏厨御华园中餐店销售的酿皮(抽样日期:2022-3-9)。     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分别为:兰州市西固区燕斌蔬菜经销部销售的韭菜(抽样日期:2022-2-24)检出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甘肃兴万象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白菜(抽样日期:2022-3-2)检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武山县江霸调料水产部销售的鲜鸡蛋(抽样日期:2021-8-19)检出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根据《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韭菜中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小白菜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最大残留限量为2mg/kg。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一种广谱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家禽的产蛋期禁用。     水果制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水果制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兰州市雪域阳光保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环县回生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蜜饯类)(生产日期:2022-1-7);兰州市雪域阳光保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环县回生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蜜饯类)(生产日期:2021-9-5);庆阳新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镇原县星火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生产日期:2022-1-2)。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蜜饯凉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35g/kg。     调味品检出微生物、质量指标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中,有3批次调味品检出微生物、质量指标不合格,分别为:标称白银市香百鲜调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乌鸡鸡精(生产日期:2022-1-7)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SB/T 10371-2003《鸡精调味料》要求;陇南恒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甘肃绿蚁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黄豆酱油(生产日期:2022-1-3)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甘肃巨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生产日期:2022-1-18)检出谷氨酸钠项目、呈味核苷酸二钠项目不符合 SB/T 10371-2003《鸡精调味料》要求。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谷氨酸钠项目、呈味核苷酸二钠是鸡精的理化指标。根据SB/T 10371-2003《鸡精调味料》的规定,鸡精调味料中大肠菌群应不超过90MPN/100g,谷氨酸钠应不低于35.0g/100g,呈味核苷酸二钠应不低于1.10g/100g。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GB 2717-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规定,酱油中菌落总数应符n=5,c=2,m=5000,M=50000CFU/mL的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此外,还有方便食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各1批次检出不合格,分别为:甘肃新乐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西关一店销售的,标称西安健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健民油茶(生产日期:2021-9-2)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甘南禾壹供销农特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甘肃德鑫源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全脂奶粉(生产日期:2021-11-4)检出蛋白质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兰州吉买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甘肃进祥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进祥纯香菜籽油(生产日期:2021-11-1)检出酸值(KOH)项目不符合GB/T 1536-2004《菜籽油》要求;天水利客易购佳水岸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凤翔县面粉厂生产的雪花特一粉(小麦粉)(生产日期:2021-11-20)检出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兰州、张掖、白银、陇南、庆阳、天水、甘南、临夏等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3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不合格样品信息

      相关报道: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3批次不合格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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