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2022年6月7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11300624号公告,修正「连锁饮料便利商店及速食业之现场调制饮料标示规定」,并自2023年1月1日生效。 其修正要点如下:
一、修正总咖啡因含量标示对象。(修正规定第四点)
二、新增 QR Code 等电子化方式,作为标示方法之一;另修正标示之字体大小限制。(修正规定第六点)
三、新增规范以 QR Code 或其他电子化方式揭露者应符合之事项。(修正规定第七点)
连锁饮料便利商店及速食业之现场调制饮料标示规定修正对照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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