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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食品安全】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知多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02 00:25:03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793    评论:0
导读

让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以及应该如何选用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让宝宝吃的安全,健康成长。

  每年新出生婴儿中有一部分由于受各种疾病影响,不能喂养母乳或普通婴儿配方食品,最常见的情况有乳蛋白过敏、乳糖不耐受、早产及低出生体重不能进行母乳或普通配方奶粉喂养。对于这部分新生儿,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是他们生命早期或相当长时间内赖以生存的主要食物来源。     今天,让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以及应该如何选用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让宝宝吃的安全,健康成长。     一、什么是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指针对患有特殊紊乱、疾病或医疗状况等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营养需求而设计制成的粉状或液态配方食品。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它食物配合食用时,其能量和营养成分能够满足0—6月龄特殊医学状况婴儿的生长发育需求。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配方应以医学和营养学的研究结果为依据,其安全性、营养充足性以及临床效果均需要经过科学证实。     二、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有哪些种类?   三、海关对进口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是如何监管的?
  01
  境外生产企业注册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境外生产企业由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向海关总署推荐注册。     02
  进出口商备案和合格保证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进口商、境外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应当向海关备案。     合格保证是指进口商或其代理商向海关提交表明其进口的食品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或者书面承诺。     03
  产品注册号核查     进口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报关时需要申报产品注册号,海关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进行联网核查。
  04
  随附合格证明检查     进口商报关时按要求提交该批产品随附的合格证明材料(如出口国家/地区主管机关出具的官方证书、产品检测报告或者自我合格声明等),海关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验核检查。
  05
  现场查验     海关对进口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要求实施现场检查。     06
  监督抽检     海关按照进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专项进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对进口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实施抽样、检验、处置等管理行为。     07
  标签检验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标签应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产品注册号和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号(在华注册编号或者所在国家/地区主管当局批准的注册编号)应在标签上标注,同时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加贴。     08
  进口和销售记录检查     进口商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应建立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并保存相关凭证。海关部门根据需要对进口商记录和保存的进口和销售记录情况实施检查。     四、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应如何选用?
  01
  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     无乳糖配方或低乳糖配方适用于原发性或继发性乳糖不耐受的婴儿。     由于乳中碳水化合物的主要成分是乳糖,新生儿和婴儿可能存在先天乳糖不耐受或其他多种原因(如腹泻),导致婴儿肠道中的乳糖酶活性下降,甚至完全停止分泌,结果可能出现乳糖不耐受,没有被水解的乳糖在大肠被细菌分解产酸产气,从而引起肠胃胀气、腹痛等症状。这类产品配方中应以其他碳水化合物全部或部分替代普通婴儿配方食品中的乳糖。     02
  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     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适用于乳蛋白过敏高风险婴儿。     过敏高风险婴儿是指婴儿父母任一方或一级亲属有乳蛋白过敏史,因此这些婴儿也存在对乳蛋白过敏的风险。使用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可以减少婴儿摄入过敏原——乳蛋白的几率。这类食品是将产品中的乳蛋白经过加热和(或)酶水解为易消化的小分子蛋白、肽段和氨基酸,以降低大分子乳蛋白的致敏性并帮助建立耐受性,提高消化率。
  03
  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     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适用于食物蛋白过敏婴儿。     食品蛋白过敏是婴儿对食物中蛋白质不恰当的免疫应答引起的不良反应。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食品是通过一定工艺将易引起过敏反应的大分子乳蛋白水解成短肽及游离氨基酸。氨基酸配方食品以单体氨基酸作为蛋白质的来源。     04
  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     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适用于早产/低出生体重儿。     在临床上,将孕37周前出生的婴儿称为早产儿,将出生体重低于2500g的婴儿称为低出生体重儿。早产/低出生体重儿与足月儿在生理状况、营养需求以及营养物质的消化吸收方面有较大差异。为满足其追赶生长的营养需求,早产/低出生体重儿配方食品中能量、蛋白质以及一些维生素和矿物质的含量应明显高于足月儿配方食品。     05
  母乳营养补充剂     母乳营养补充剂适用于早产/低出生体重儿。     母乳营养补充剂是为了补充早产/低出生体重儿母乳中能量、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不足而特别设计的、需加入到母乳中使用的液态或粉状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母乳营养补充剂不是全营养配方食品,是对早产/低出生体重儿母乳喂养的补充。与母乳配方使用时的能量和营养素含量应能满足早产/低出生体重儿配方食品能量和营养素上限、下限值的要求。
  06
  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     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适用于氨基酸代谢障碍婴儿。     氨基酸代谢障碍是指由于遗传因素造成某些酶的缺陷,使一种或几种氨基酸在婴儿体内代谢发生障碍,导致患儿体格生长发育迟滞,智力发育障碍,严重时可导致不可逆的损害。     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食品是指不含或仅含有少量代谢障碍氨基酸的特殊配方食品,用于代替普通婴儿配方食品,以改善患儿症状,减轻智力损害,同时为患儿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营养素以维持其正常生长发育的需求。     挑选指南     消费者在挑选进口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时,应当注意检查以下几点:     一看产品是否有中文标签,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不能购买。     二看产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消费者可在海关总署官方网站(https://ciferquery.singlewindow.cn/)上查询并核实该产品的境外生产企业注册信息。     三看产品注册信息。消费者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http://ypzsx.gsxt.gov.cn/specialfood/#/food)上查询并核实该产品的注册信息。     四看适宜人群。消费者应严格按照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意见选购,并仔细核对标签中标注的类别和适用人群。     供稿单位:广州海关
 
(文/云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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