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支持和服务。随着越来越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复产,上海城市的“烟火气”正在逐步回归。那么,如何做到规范复工复产,避免“忙中出错”的无心之失呢?
1、我经营一家食品生产企业,最近打算复工复产,需要走哪些申请流程、准备哪些申请材料呢?
上海市自2022年6月1日起取消企业复工复产白名单制,取消企业复工复产复市不合理限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复工复产,应严格按照《上海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第二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本市食品生产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本市餐饮服务业复工复市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我的食品企业已经封闭较长时间,重新恢复营业应当如何保障场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恢复经营前要严格开展环境消毒,应分片、区开展一次全面的预防性消毒,对重点区域逐一开展消毒,做到不留死角、应消尽消。其次复市后,每日对经营场所进行定时开窗通风和环境消毒。对公共用品和设施,每日清洁消毒三次并做好记录。安排专人接收采购货品,对货物表面消毒后再入库。有运输车辆的,每日两次对车辆进行消毒。
3、复工复产后对返岗员工应如何管理?
根据要求应当继续落实闭环管理。返岗员工须完成全程疫苗接种,符合条件的须完成加强针疫苗接种。员工返岗后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对返岗员工设置2天静止期,返岗后做好每日一次核酸加一次抗原检测。
4、复工复产初期还是外卖为主,对外卖配送方面有哪些要求?
实行“食安封签”管理。加强食材采购管理,做好索证索票,保障食材、食品安全。对外卖品类严格执行“食安封签”管理,查验取餐快递骑手的有效核酸检测报告,认真落实杜绝可能发生交叉感染的防护措施。
5、食品生产许可证和健康证明到期了怎么办?
对于食品生产许可证到期的食品生产企业,因疫情影响无法办理许可证延续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顺延至本市疫情解除后1个月。食品生产企业应加强员工健康管理,禁止安排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对于食品从业人员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重新进行健康检查的,其健康证明在2022年3月1日后到期的,视为继续有效,相关从业人员应在本市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办理健康证明。
6、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既然不能再使用和销售,直接丢弃到垃圾站可以吗?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超过保质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主动进行清理,及时销毁或无害化处理。对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食品或者因回收的食品数量多无法及时处置的,要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区域,防止与正常食品混淆或者误将超过保质期食品再使用或销售。根据《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染色、毁形等措施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予以销毁,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记录处置结果。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7、店内的食品原料不够用了,有朋友说他那里有物美价廉量大的原料,只是相关证件没办法提供,可以直接向他采购吗?
不可以!《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及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不得向未取许可证、许可证超期或超出许可范围的供货者采购,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食品企业规范复工复产,依法经营,关系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若是经营者浑水摸鱼、明知故犯,轻者被处以行政处罚,重者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检察机关还将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赔礼道歉等民事侵权责任!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集中管辖本市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一审刑事案件,为维护食药品安全,第五检察部(公益诉讼)已提起多起食药品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供稿|第五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