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防范化解生产领域食品安全风险,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市场监管厅制定印发了《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自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3月30日,在全省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防控专项行动。
隐患排查防控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和风险管理,坚持“谁监管、谁负责、谁排查、谁防控”的原则,从覆盖全部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重点区域、食品生产重点品种三个维度开展隐患排查。排查的重点是,企业生产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条件、设备设施、人员和规章制度、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食品检验、包装标签、原辅料和成品贮存等方面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同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舆情信息等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并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按照“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档”分别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和监管责任清单。通过开展全面风险排查,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强化风险防控措施,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切实提升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防控的能力水平,有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