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华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八府巡羊老北京铜锅涮羊肉;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燕平路南段西侧〉东关商贸楼6号)擅自改变加工间布局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2.北京彩英小吃店(招牌:山西刀削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中心北街20号1号等11幢内10幢1007)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3.北京琦琦餐饮店(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西马坊村果园三巷1号)水池未做到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4.北京半截塔亚军商店(招牌:山东呛面馒头;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半截塔村428号院14号〈临时〉)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5.北京宗林陵威小吃店(招牌:山西刀削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金家坟村南金路11号门面房6号)凉菜间内无紫外灯。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