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民营养周暨“5·20”中国学生营养日宣传活动,湖南省疾控中心联合湖南省营养学会推出系列科普文章,提高民众健康素养,建立营养新生活。
认识安全食品
指导专家:湖南省营养学会副理事长、湖南省营养学会临床营养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湖南省胸科医院 唐细良 主任医师
什么是食品安全?
说到安全食品,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食品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食品安全的定义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可以理解为,作为安全食品,除了无毒、无害,还须有相应的营养,更重要的是不能对人体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而不安全的食品可概括为三方面的危害,即对健康的危害;经济损失和信誉受损。
什么是食源性疾病?
人们通过摄入不安全的食物,这些食物进入人体引起中毒性或感染性的疾病,被称之食源性疾病;而随着人们对疾病认识的深入和发展,食源性疾病的范畴也在不断扩大;既包括传统的食物中毒,也包括经食物而感染的肠道传染病、食源性寄生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食物过敏,以及由食物中毒、有害污染物所引起的慢性中毒性疾病。
我国食品安全法对食源性疾病的定义是:“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根据食源性疾病发病的急慢性,可分为急性食源性疾病和慢性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造成直接危害、慢性危害或潜在危害。
从急性和慢性的字面上来分析,急性是指发病急剧、病情发展很快,症状较重,常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热等急性胃肠道症状,可用来势汹汹来形容;慢性则是一种渐变性的,症状常常被忽视或掩盖,可表现为慢性中毒、致畸、致癌、致突变;可用隐性炸弹来形容。
如果从食物到发病,对疾病原因的寻找、采取针对性的治疗以及预防措施的角度来说,通过在生产、加工、运输、贮藏、销售以及食用过程中的层层把守,降低,甚至杜绝急性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可能;而慢性食源性疾病带来的是更多的挑战,任重道远。
关注食品安全
经济损失指的是个人、企业、国家的经济损失。个人可因健康损害造成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企业需要承担赔偿以及由此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后果,最严重的经济损失是导致企业破产、倒闭。个人的健康损害和企业的经济损失后果将直接或间接造成国家的经济损失。
除经济损失外,国家、企业还需承担信誉的损失,由此还可能带来社会治安问题及政治影响,信任危机。不难理解,食品不安全的危害是极大的!
食品出现安全问题实属正常,因为食物是人类一日三餐,365天必须面对的问题。可以想象一下,一种食物它怎样从农田来到我们的餐桌整个过程的漫长和复杂性,食品在生产、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烹调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无意污染的有害物质,你也就可以理解,没有食品安全问题的存在就不那么正常。食品安全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消费任何一种食物要保证绝对安全,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食物中的有害物质不意味着一定产生健康损害,如各种营养素的缺乏都可产生相应的缺乏病,而营养素摄入过多,可产生营养过剩性疾病。
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是非常重要的,我们要学会选择安全的食品,保证储存食物的安全,烹调食物的安全,最重要的是,作为消费者,要主动接受关于食品安全的科普教育,提高综合分析、辨别能力,履行消费者的监督职责。食品安全,人人有责!
供稿:中心食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