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查食品、日用消费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等民生领域12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现公布第二批全省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01
宁晋县康润达食品厂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宁晋县康润达食品厂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蛋香酥(烘烤类糕点)和星愿曲奇(酥性饼干)进行销售。2022年4月21日,邢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涉案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罚没合计10万元。
02
元氏县春雨学校不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案
2022年1月,元氏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元氏县春雨学校没有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且未按规定进行整改。2022年2月21日,元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罚款3.3万元。
03
香河县海波时尚生活超市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案
香河县海波时尚生活超市经营的香蕉、橙子经检验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2022年3月3日,三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涉案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罚没合计5.1万元。
08
河北华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河北华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企业官方网站产品展示栏目中对维生素B1和肌醇两种产品进行宣传时使用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用语。2022年2月7日,衡水市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罚款1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