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控制网络餐饮外卖食品配送中的食品安全风险,防止餐饮外卖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日前,河北市场监管局印发《餐饮外卖全面推广使用“食安封签”实施方案》,要求全省范围内餐饮外卖全面推广使用“食安封签”。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内餐饮外卖“食安封签”使用率达到60%以上,2023年底达到80%以上,2024年底达到100%。
“食安封签”是为保障外卖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防止外送餐食外包装在运送过程中被人为拆启或意外破坏而采取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使用订书钉、透明胶等简易封口的不视为“食安封签”。
功能要求。“食安封签”应具备拆启后无法恢复原状、无法重复使用的功能。为保障基本功能实现,采用单面封签封扎的,宜满足长≥12.5cm,宽≥2.0cm,厚≥0.75mm;采用双面封签封口的,宜采用中间封口,且封口长度不少于总长度的1/3,宽度不小于2.0cm。
材质要求。“食安封签”通常以纸、纸塑或塑料薄膜等为基材制成,应当符合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480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要求,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等可能造成食品污染的材料;“食安封签”材质应当具备一定的防水性,防止封签因配送箱(包)内的水汽作用出现非人为损坏或失去封口作用。
标识要求。“食安封签”可以使用个性化标识及宣传用语,标识和宣传用语内容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建议印制“提倡使用‘食安封签’”“若封签破损,请勿接收”“收餐后请尽快食用”等提示语。
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主导,平台主体推进,餐饮企业积极参与,配送员、消费者监督的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尤其是美团、饿了么等大型平台要履行主体责任,倡导和督促餐饮企业按要求使用“食安封签”。餐饮企业要主动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积极使用“食安封签”,出餐交予配送员前规范加贴“食安封签”,确保“一餐一签”。
市场监管部门将督促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将“食安封签”使用纳入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倡导、组织餐饮企业开展承诺,接受消费者监督;加强“食安封签”监督检查,对未使用“食安封签”的餐饮企业,及时组织约谈,并建议平台给予处理;及时发布“食安封签”消费提示,提示外卖配送员“无封签可拒送”、消费者“无封签可拒收”,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从源头倒逼餐饮企业提高使用“食安封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相关报道: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外卖全面推广使用“食安封签”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市监函〔2022〕2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