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关于推动全市基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首要职责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这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将食品安全作为“首要职责”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在“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格局下,主动适应食品安全监管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助推我市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提质增效的具体实践。
《措施》明确,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在乡镇(街道)派出机构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首要职责,必须做好“九化”举措,构建完善“研究部署—落实执行—考核反馈—奖惩通报—总结提高—研究部署”的闭环工作流程。
要求调查研究常态化,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工作谋划、决策、实施全过程,强化调研成果运用,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工作职责明确化,明晰了基层市场监管各层级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统筹协调系统化,强化县乡两级食品安全办规范化建设,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信息共享、定期调度等机制,构建健全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体系。
评议考核具体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纳入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范畴。
奖惩措施制度化,有效运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机制。
监管力量专业化,加大投入,推动监管队伍、监管装备、执法程序、应急处置专业化。
监管手段科学化,通过智慧赋能,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信息化、数字化、便捷化水平。
质量提升目标化,通过管理提效,推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检验检测体系化,构建日常抽检、快检、重点抽检“三位一体”的检验检测体系,为食品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食品安全监管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首要职责”,明确具体工作措施、实行清单式管理是推动工作落地的有力保障举措。《措施》的出台,对于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健全事权清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提升大市场监管水平,发挥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