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云南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联合行动联席会议召开,会议总结整治行动前两个阶段性工作,对全省第三阶段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安排。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联社等成员单位分别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
2020年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针对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在全省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重点完成了推进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打击行动和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行动及专项执法行动。履职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全力以赴,全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取得了积极进展。
会议要求
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推动全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取得新成效,着重抓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下更大力气、谋更大突破、求更大成效,推动全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二是进一步盯住五个百分百,抓好整治行动攻坚战。盯住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建档率达到100%;盯住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盯住发现的风险隐患和不规范行为,责令整改并整改完成率达到100%;盯住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达到100%;盯住涉嫌食品犯罪的线索或案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率达到100%,对大要案件要一案一报、挂牌督办、限期办结。三是进一步提高整治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制定风险清单,列明重点地区、对象、品种等,实行清单式推进整治。开展督查和联合督查,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标本兼治效果。四是进一步加快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行动成果。用好典型引路法,及时总结推广,加快推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归集共享,完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联合惩戒机制,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共管氛围。
云南省专项联合工作组成员,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