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粮食加工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依托绥化区域实际,采取拉网式“查”、针对式“管”、服务式“督”三项举措,加强监管,压实落靠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粮食加工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
拉网式“查” 摸清底数排问题
为确保整治工作精细化、精准化,该局明确了检查的重点工作事项和内容,逐家逐户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一是查来源,看是否严格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粮食加工食品以及供货者基本信息,保存相关凭证和产品合格证明,保障来源可追溯;二是查假劣,看是否存在采购、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以及销售假冒伪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加工食品;三是查标签,看是否加强进口粮食加工食品监管,严格审验进口粮食中文标签、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报关单等项目。截至目前,全市已检查经营业户264家,发现无采购票据、食品标签不合格、无质量合格报告等问题63个,立案1起。
针对式“管” 建立台账强整改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局都建立了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目前已建立风险台账264个,问题台账63个,即时整改台账47个,限期整改台账16个。按照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要求,对风险等级不同的粮食加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回头看”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针对问题企业、问题品种加大抽检检测频次,严厉打击经营不合格食品安全标准粮食的行为,维护消费者身体健康。
服务式“督” 贴心监管促提升
在“查”和“管”的基础上,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出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确保不销售污染物含量超标粮食。同时,通过面对面培训、手把手指导等方式,保证企业证照齐全有效,避免超范围经营,做好进货查验义务,不销售三无、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粮食加工食品。以“督”促“管”,进一步强化经营者守法意识,有效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