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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全市民生领域 “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一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11 00:32:34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572    评论:0
导读

2022年,常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532”战略和省局“双稳双提”工作主线,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点对食用油掺杂掺假、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翻新“黑气瓶”和劣质燃气具、超期未检电梯、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8类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守稳市场监管领域的安全底线。

  2022年,常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贯彻落实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532”战略和省局“双稳双提”工作主线,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重点对食用油掺杂掺假、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翻新“黑气瓶”和劣质燃气具、超期未检电梯、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8类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守稳市场监管领域的安全底线。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武进高新区囍榷餐厅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金银箔粉食品案     2022年1月20日,根据群众举报,武进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武进高新区囍榷餐厅将金箔作为食品原料,添加、使用在生产菜品“法式金箔鹅肝”中,通过“美团”及线下进行销售。当事人生产经营非法添加金银箔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武进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责令其立即下架相关产品,没收违法所得6643.92元,处以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近年来,金箔酒、金箔蛋糕、金箔牛排等含金银箔粉食品,在市场和网络上频频出现,成为消费噱头。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今年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联合叫停含金银箔粉食品。本案中执法人员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模式进行检查,线上重点使用“美团”、“饿了么”等常用APP,以“金箔”为关键词搜索摸排,有效净化了市场消费环境。     来源:执法稽查处、市场监管执法监督局
 
(文/云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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