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控措施
(一)设施蔬菜园区常态化防控
1.从事设施蔬菜生产人员,除特殊原因外均需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2.设施蔬菜园区入口要配备消毒液、洗手液、口罩、测温等防疫物资,并准备专门的带盖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生活生产垃圾与废弃口罩实行分类处置,每日对垃圾桶、垃圾存放点等重点部位进行彻底清理和消毒。
3.每个棚室内都要摆放口罩、洗手液、消毒液等防疫物资,方便随时取用。
4.进入设施蔬菜园区的人员全部进行登记、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等,严禁潜在风险人员和无关人员进入园区。
5.坚持人物同防,定期对经常使用的农具、农机等设备表面进行清洁消毒,进入园区的运菜车辆、包装周转箱等要严格进行整体消毒,防止由物传人。
6.设施蔬菜生产主体可根据生产需求,提前储备适量化肥、农药、棚膜等易存放生产物资,以应对突发疫情。
7.严格控制从中高风险区采购农资、农具等设施设备。
(二)无疫情地区设施蔬菜生产作业
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在加强自我防护的基础上,抢抓农时开展蔬菜生产。不得“一刀切”和层层加码,严禁以防疫为由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村、不让菜农下地、管控农资运送、限制蔬菜销售等,确保蔬菜生产正常开展。
(三)防范区设施蔬菜生产作业
坚持“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总要求,在落实有关管控措施的基础上,确保设施蔬菜生产正常开展。
1.设施蔬菜生产者实行从居住地到蔬菜大棚“两点一线”管理,路途中不逗留、不聚集,全程佩戴口罩。
2.在棚室外作业时,尽量单独进行操作;如需与其他人配合操作的,要全程佩戴好口罩,及时更换口罩和消毒,做好个人防护。
3.在棚室内作业时,蔬菜日常管理同一空间、同一时间作业人员原则上每亩不超过5人,蔬菜定植、采收、育苗嫁接等用工高峰期原则上每亩不超过10人。
4.设施大棚要每天进行消毒,包括道路、棚室周边、看护房等。
(四)管控区设施蔬菜生产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持“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总要求,原则上闭环管理,在满足以村为单位至少1次全员核酸检测阴性的条件后,有序组织开展蔬菜生产。
1.设施蔬菜生产人员实行从居住地到设施大棚“两点一线”管理,路途中不逗留、不聚集,全程佩戴口罩,鼓励吃住在看护房,减少人员流动。
2.在棚室外作业时,尽量单独进行操作;如需与其他人配合操作的,要保持3米以上安全距离;确需近距离接触的,要严格落实防疫措施,作业完成后立即消毒,及时更换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在棚室内作业时,蔬菜日常管理同一空间、同一时间作业人员原则上每亩不超过3人,定植、采收等用工高峰期原则每亩不超过5人。蔬菜育苗企业用工高峰期原则上每亩不超过10人。
4.鼓励菜农通过电话、短信、微信、互联网等方式预订农资,建立“点对点”配送机制,由农资销售者将货物送达指定安全地点,由菜农自行运至设施蔬菜大棚,确保农民及时获得所需农资。
5.设施大棚要每天进行消毒,包括道路、棚室周边、看护房等。
(五)封控区设施蔬菜生产
坚持“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总要求,封控区内人员原则上不能出门下地作业。封控区达到解封标准后及时解除封控,尽快恢复当地农业生产。
1.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乡镇以村为单位,全面摸清封控区内设施蔬菜种植户的生产需求信息,帮助联系封控区外社会化服务组织、有种植经验的技术人员,对设施蔬菜进行代种代管,确保设施蔬菜正常生产。
2.承担蔬菜代种代管工作的组织或人员,要严格落实封控区防控措施,实行居住地和设施蔬菜大棚“两点一线”无接触服务模式,控制作业人员密度,每天对大棚进行消毒等。
3.根据疫情态势和蔬菜生产需求紧迫程度,制定农资应急保供方案,组织供销、邮政等国有企业农资经营体系,组建应急保障车队,开展集中采购、集中储运、集中配送,确保不误农时。
二、应急处理措施
1.各地制定应急保供预案,建立蔬菜规模经营主体清单,随时掌握可供蔬菜种类、数量等动态信息,一旦出现应急情况,确保能调得出、供得上。
2.遇到蔬菜供应紧张时,引导菜农适当增加速生叶菜生产,提高复种指数,加强蔬菜生产管理,改善蔬菜生长环境,提高鲜菜产出量。
3.做好灾害性天气预警,针对大风、暴雨、冰雹等灾害性天气,提前发布气象预警和技术指导意见,指导采取科学防灾减灾,最大限度减轻危害,保障蔬菜生产稳定。
4.县域内发生疫情时,要综合运用广播、电视、网络、“12316”平台等手段,组织专家开展在线培训、在线指导、在线答疑,帮助农民解决蔬菜生产实际困难。
5.设施蔬菜生产者一旦出现健康状况异常,应立即进行核酸检测,一旦发现新冠病毒疑似感染人员,迅速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隔离、疫点消毒等工作。
6.一旦设施园区出现新冠病毒感染人员,要及时对园区内的蔬菜进行检测,检测阳性蔬菜按照当地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处置,禁止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