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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你点我检”专项抽检:这批次白酒检出酒精度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08 00:26:01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165    评论:0
导读

5月6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11期通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问卷调查表等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征集消费者最关心的食品品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根据网民投票靠前和群众现场点抽的品种,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饮料等4类食品50批次样品进行监督检验。检出不合格食品1批次。

  讯 5月6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11期通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问卷调查表等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征集消费者最关心的食品品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根据网民投票靠前和群众现场点抽的品种,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饮料等4类食品50批次样品进行监督检验。检出不合格食品1批次。     不合格产品为安徽天润多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固镇分公司(蚌埠)销售的、标称北京京安门酒业有限公司委托河北省保定盛坤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北京二锅头酒 清香风格,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保定盛坤酒业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对异议予以认可。该批次产品非保定盛坤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被抽样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据了解,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类中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准确控制酒精度;也可能是生产企业检验器具未检定或检验过程不规范,造成检验结果有偏差;还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蚌埠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不合格产品信息
         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相关报道: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专项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11期)     本文由资讯中心编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请联系网站客服。
 
(文/云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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