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4月29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10期通告,检出3批次食品不合格,均为食用农产品,涉及真菌毒素污染、兽药残留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韩城市天惠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人民路分店销售的鹌鹑蛋,1批次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西安市长安区亨通发水产店销售的黑鱼,1批次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氟苯尼考是一种兽医专用酰胺醇类广谱抗菌药,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及鱼的细菌性疾病。氟苯尼考一般是通过饲料添加或者畜禽疾病治疗导致畜禽体内残留的积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家禽(产蛋)禁用氟苯尼考。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蛋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风险。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淡水鱼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真菌毒素污染,为杨凌居江大润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白花生米,1批次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真菌毒素,长期摄入会对人体肝脏造成严重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坚果及籽类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μg/kg。生干籽类中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储存条件不当导致。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相关报道: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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