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食品活动场所的登记制度》生效至今,澳门市政署共接获约二千九百间场所提出登记申请,经逐间实地核查,已有二千七百六十八间外卖店获发登记证明。市政署提醒,已获发登记证明的外卖店必须向公众展示登记资料,若违反相关规定,可被罚款五千至三万五千澳门元。而尚未登记的业界必须尽早办理。消费者可浏览食安资讯网查阅已登记外卖店名单,了解商户资讯,保障自身权益。
外卖店须依法张贴登记证明
《外卖食品活动场所的登记制度》已於去年十一月十五日生效,在法规生效前已开业的外卖店,其登记过渡期将於五月十五日届满,市政署提醒未完成登记的业界须尽快办理。而法规生效後新开业的外卖店,则须在开业前完成登记。登记方式简便,可亲临市政署各市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亦可透过“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於网上办理。
完成登记并获发证明的外卖店,须於实体店当眼处张贴登记证明;当透过互联网或手机应用程式作经营或推广时,亦须於该等媒介上显示场所登记编号。同时,外卖食品网络交易平台业者亦有责任确保进驻平台的所有外卖店,已按要求完成登记并将其登记编号显示於平台上,以便消费者查阅及辨识。而消费者亦可浏览市政署食安资讯网“已领有登记证明的外卖食品活动场所”专页,直接以外卖店登记编号、场所名称或地址进行搜寻,助消费者更清晰了解商户。
强化外卖业界食安及守法意识
《外卖食品活动场所的登记制度》设有处罚制度,违反相关规定可被科处五千至三万五千澳门元罚款。不论外卖店的经营者或是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负责人,须了解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守法经营。为此,市政署持续为外卖食品商户及外卖车手举办培训讲座,内容涵盖相关法律法规、食安标准与卫生指引、日常营运的卫生操作守则、食品配送时应注意事项等,致力提升业界的食安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