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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出击!温州加强餐饮环节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2-13 12:08:12    来源:云推搜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705    评论:0
导读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最新指示精神,连日来,温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风险排查,组织开展餐饮环节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大中型餐饮单位、牛肉面店、日料店、火锅店等可能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餐饮单位,确保经营进口冷链食品餐饮单位全面应用“浙冷链”系统,严格落实“物防”“人防”要求,做到“全受控、无遗漏”。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最新指示精神,连日来,温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强化风险排查,组织开展餐饮环节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大中型餐饮单位、牛肉面店、日料店、火锅店等可能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餐饮单位,确保经营进口冷链食品餐饮单位全面应用“浙冷链”系统,严格落实“物防”“人防”要求,做到“全受控、无遗漏”。     暗访检查     12月12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暗访市区南塘街、白麓里等商圈,检查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查看是否做好原料把控、晨检制度、规范操作、环境消毒、餐具保洁、烧熟煮透、消费提醒等相关工作,重点检查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尤其是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餐饮单位是否做到“三证一码”齐全、“三专”制度建立。检查发现,个别餐饮店仍无法提供原材料进货台账,已限期责令整改。     查处情况     12月9日起,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响应,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餐饮单位克服疫情防控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执行好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疫情防控及“浙冷链”应用各项工作任务。截止目前,出动执法人员1894人次,检查餐饮单位6161家,责令整改214家,查封66家,立案5起。     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餐饮单位“三专”要求     即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储存、专柜销售,不得与国产冷链食品交叉混放。对进口食品通行区域、低温冷库、加工等区域,使用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低温消毒剂开展预防性消毒,并做好台账记录。合理调整人员岗位,未接种疫苗者原则上不得从事搬运等直接暴露岗位。直接暴露人员操作时应穿工作服佩戴口罩,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操作完毕及时更衣洗手消毒。暴露人员按规定定期接受核酸检测。     下一步,温州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餐饮环节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文/云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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