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云推搜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产业资讯 » 食品 » 正文

浙江这26批次不合格食品被通报,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24 00:18:15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998    评论:0
导读

4月21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26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其他污染物等。

   4月21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出不合格食品26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其他污染物等。     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中,5批次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分别为舟山市新城源味晶萃餐厅使用的餐具(杯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慈溪浒山将屋餐饮店使用的餐具(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舟山市新城金香起餐厅使用的餐具(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瑞安市井格吾零零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具(饭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衢州大喜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使用的餐具(筷子)(已消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此外,还有1批次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为嘉兴市秀洲区王店建兴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桐乡雨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有较大的健康风险。铜绿假单胞菌主要由源水污染或生产过程卫生控制不严格所致。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中明确规定每250mL水样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得检出,并且要求出厂前对每批次成品进行铜绿假单胞菌检测。     11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     11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分别为绍兴市上虞区点亮餐厅购进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金湘大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宁波市江北区蛙语餐厅购进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兴黄加文淡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温州市瓯海三垟李明统蔬菜摊销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岱山县兴博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宁波市江北区庄桥广厦菜场刘英摊位销售的土鸡蛋,地美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慈溪市横河镇宜青桥村临时交易点王标摊位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宁波市北仑区顾芬水产摊销售的黄鳝(活体),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嵊州市一刀水产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阳市西门菜场吴兰花鸡蛋摊销售的鸭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牛蛙、黄鳝、鳊鱼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呋喃唑酮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而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应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呋喃西林。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能会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病症,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鸭蛋中不得检出。鸭蛋中检出氟苯尼考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常见的一种杀虫剂。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克百威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克百威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豇豆中克百威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     7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     7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分别为杭州半山综合市场刘国林机面店销售的年糕,纳他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嵊州市汐瑶酒坊销售的高粱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诸暨市阿娟食品店销售的萝卜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外海家友超市有限公司蕙兰雅路店销售的年糕,纳他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切片年糕,纳他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浔双林广朋食品店销售的酱黄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宁波老缑城餐饮有限公司加工自制的海蜇,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甜蜜素的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是一种低热量的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在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白酒中检出甜蜜素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降低产品成本,在生产中违规添加甜蜜素。长期饮用检出甜蜜素的白酒,可能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不仅规定了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某一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而且规定了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产品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混合使用多种防腐剂,致使该产品中的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防腐剂为低毒、安全性较高的品种,但长期过量摄入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损害。     山梨酸及其钾盐是食品添加剂中防腐剂的一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在海蜇中最大使用限量为0.075g/kg。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从而超限量使用相关食品添加剂。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1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污染物问题,分别为杭州余杭余杭镇农贸市场倪杏花酱菜摊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缙云县吉吉开吉农家乐饭店使用的自消毒餐具(盘子)(已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黑芝麻中酸价的最大限量值为3mg/g。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企业原料采购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存贮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的脂肪氧化酸败。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嘉兴市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丽水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不合格产品信息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420.xls         相关报道: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9期)     本文由资讯中心编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如需转载,请联系取得授权后转载,请联系网站客服。
 
(文/云推小编)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云推小编原创作品,作者: 云推小编。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yuntuisou.com/news/show-4120.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