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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菇豆干、麻辣蟹钳等7批次不合格!安徽新一期食品抽检结果出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21 00:25:09    来源:云推B2B网    作者:云推小编    浏览次数:415    评论:0
导读

4月20日,安徽新一期食品抽检结果出炉。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豆制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水产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等8类食品208批次样品,有7批次检出不合格。

  讯  4月20日,安徽新一期食品抽检结果出炉。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豆制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水产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等8类食品208批次样品,有7批次检出不合格。     其中,有2批次食品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铜陵易嘉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枞阳县东方花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胡氏食品有限公司(铜陵)生产的胡家茶干(五香味);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徐锋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久臻扬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庆俏歪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菇豆干(牛汁味)。     山梨酸及山梨酸钾是食品防腐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在豆干再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     还有,2批次食品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芜湖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省乐饮食品有限公司(芜湖)生产的木子の茶(芋圆烧仙草奶茶-港式丝袜味);蚌埠市龙子湖区味源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安徽霸煮食品有限公司(蚌埠)生产的麻辣蟹钳(速冻菜肴制品)。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用以反映食品的卫生状况。《GB 710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中规定,奶茶固体饮料中菌落总数应符合n=5,c=2,m=104,M=5×104的要求。超标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落数较高;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还有2批次食用油检出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合肥市蜀山区罗氏麻辣串小吃店使用的煎炸用油;安庆市宜秀区绿山岭农副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安庆市金良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芝麻油。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GB/T 8233-2018 芝麻油》中规定,芝麻香油中酸价应≤2.5mg/g(一级)、≤3mg/g(二级)。《GB 271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规定,煎炸过程中的食用植物油中酸价应≤5mg/g。造成酸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生产工艺不达标,如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另外,还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为:安徽敬善堂药业有限公司(亳州)生产的沙棘果粉检出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亳州、蚌埠、芜湖、铜陵、安庆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2年第9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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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云推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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