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通报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黄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等次为A级,受到通报表扬。
黄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推行食品安全“十个纳入”,压紧压实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食安委(办)的统筹协调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形成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合力共治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分级监管覆盖率达100%,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治理达标率达100%。优化提升“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实施率100%,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互联网+视频厨房”实施率100%。实施食品小作坊“一十百千”整治提升工程,建成2个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示范区、10个精品标杆食品小作坊、78家示范小作坊,小作坊登记数944家。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完成食品安全抽检任务7204批次,达5.28批次/千人。强化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快速检测业务大比武、你点我检、你送我检等活动,共快检食用农产品266113组。坚持服务发展。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首批推荐“食安安徽”品牌企业全部通过现场认证。推动“田园徽州”集体商标成功注册,积极打造黄山绿色食品品牌。积极争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确定为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全市共办理食品安全案件1844件、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70件,移送公安机关12件,被评为国家级典型案例2件、省级典型案例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