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通报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安徽省人民政府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等次为A级,评议考核成绩连年位居全国前列。这是安徽省食品安全工作连续三年获得国家考核A级等次。
2021年,安徽省查处食品类违法案件3.05万件,侦办危害食品安全案件659起;报备并规范处置进口冷链食品12.2万吨、排查处置涉疫食品30起;组织对270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第三方辅助检查;完成食品抽检监测27.06万批次,对130家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分级评定与公示,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8.3%;开展核查处置“流动诊所”活动146次,食品小作坊建档率、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建档率、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者建档率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治理达标率均为100%。
2021年,安徽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建立食品安全常态化督查督办机制,16个地市均实行食品安全委员会“双主任制”;实施“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创建“食安安徽”品牌单位150家;狠抓产地环境净化、农药兽药和各类添加剂禁控,推进优质粮食工程,规范粮食收储,对耕地和粮食收购点周边的重点行业企业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排查整治,推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开具合格证200多万张;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校园食品安全守护、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进口食品“国门守护”、打击食品犯罪“昆仑2021”、食用林产品整治等专项行动。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企业、进市场、进校园、进社区、进老区宣传,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研学基地,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你点我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