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工作要求,根据省政府《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若干措施》工作安排,省市场监管局开发建设了全省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信息化追溯平台(简称“山东食链”),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不断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治理水平。4月15日,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山东食链”推广应用启动会议,在全省部署启动“山东食链”系统推广应用工作。
“山东食链”系统改变原有的索证索票、查验留存纸质证明材料,由“纸质材料”变成“电子输入”,通过首站一次录入,信息全程使用,下游用户一键查验入库,方便食品生产经营者快速记录食品生产、经营信息,快捷高效进行食品销售及追溯管理。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6月30日前,省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山东食链”上完成用户注册并上链使用。今年年底前,蔬菜、水果、水产品、粮食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10大类重点品种,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3类餐饮单位全部使用“山东食链”,先行实现全程追溯。
“山东食链”系统采用先进数据保护工具,上链企业信息和产品信息安全防线牢靠,确保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数据存储、传输、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