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12月9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63批次,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水果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酒类、可可及烘焙咖啡产品、肉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其中有12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5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中,有5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其中,2批次梭子蟹检出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苏州市高新区枫桥韩玉齐海鲜店销售的梭子蟹、苏州市高新区枫桥泽友海鲜店销售的梭子蟹。 镉是食品中最常见的污染重金属元素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梭子蟹中镉(以Cd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 还有,2批次鱼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南通市海安好家鲜生超市销售的鳊鱼、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菜市场曹兴艳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白鲢(淡水鱼)。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皮+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另外,南通市海安荣胖食品店销售的香蕉检出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吡虫啉是一种烟碱类超高效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等特点,并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水果制品、豆制品、淀粉制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1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豆制品和1批次淀粉制品检出食品添加剂使用问题。 其中,扬州润奥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苏州丰品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樱桃干检出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胭脂红是常见合成着色剂,在现代食品业中应用广泛。相比于天然色素,具有着色力强、成本低等特点。《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胭脂红在蜜饯凉果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05g/kg。 还有,连云港家得福商贸有限公司华联店销售的散称粉丝检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中规定,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不得超过200mg/kg(干样品,以Al计)。 另外,宿迁市泗洪县远样超市销售的水豆腐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出过氧化值超标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无锡米琪食品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盈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彩豆、无锡兑贝商贸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无锡兑贝商贸有限公司委托灌云县铭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和风花生(混合味)。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的被氧化程度,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规定,熟制其他坚果与籽类食品(熟制葵花籽除外)中过氧化值应不超过0.50g/100g。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2批次糕点检出不合格,分别为:扬州好买得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徐州百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咸蛋黄面包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扬州市经济开发区乐客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扬州市濠满园食品厂生产的3+2吐司面包(紫米)检出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9期)不合格样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