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各类集中用餐单位经营管理,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有关工作要求,近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组成督导组,对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重点对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食品加工操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等情况进行了检查,详细查看了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食品安全各项制度落实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现场提出了意见建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整改落实。
督导组要求,各旗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属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执法,进一步压紧压实集中用餐单位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要在摸清全市各类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及其承包经营企业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全面开展自查,督促相关市场主体从硬件上投入、从软件上规范,主动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要督促集中用餐单位及其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完善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级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相应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要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用智慧手段赋能监管,实现食品加工操作全环节可监控、可追溯。执法人员在督导过程中,要做到执法检查和宣传教育并举,对相关法律知识积极开展培训宣传,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下一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严抓食品安全日常管理,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我市群众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