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衢4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胡秀秀、胡益峰代表:
你们在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山区26县农产品的品控与信用的建议》(衢4号)收悉,经商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会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主要观点和意见
你们在建议中主要提出了以下观点和意见:一是由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牵头帮助山区26县提升农产品品控和源头的信用溯源,给予龙头共富企业一定的经费政策支持,强化数字化应用培训。二是在产品源头品控上加大推广标准化体系的建设与检测力度,建立品质量化分级制度,形成可信流程制度。三是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安全可信追溯体系,整合食用农产品上游生产端的溯源体系,打通食用农产品生成端、流通端全链条,应用难以仿冒、方便验证溯源码等数字化溯源技术,为山区26县的地标性农特产品赋能,做好品控,保护品牌,提升溢价,形成共富闭环。
二、针对所提意见建议的解决措施
你们在建议中对我省山区26县农产品的品控与信用提升工作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提出了非常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根据你们提出的意见,现针对性提出以下3方面工作举措:
(一)推进山区26县食用农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食用农产品品控和品牌赋能。支持山区26县实施地理标志源头保护,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标识)使用,优先支持申报创建省级以上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帮助山区26县做好地理标志、做强品牌等工作,推动区域特色产业传承和发展。二是加大农产品评信结果应用力度。定期评估分析信用实施情况,迭代优化生产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规范数据归集标准,加大信用应用场景试点与推广,营造守信激励、失信受限的价值导向,进一步落实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三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关于支持山区26县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意见》《市场监管赋能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关于支持山区26县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专项政策的意见》等政策文件。用好中央服务业专项资金,推进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和农产品零售网点等建设,补齐农产品冷链设施短板,完善农产品零售网络,提高政府宏观调控和稳价保供能力,着力建设全省农产品供应链数字化智能化生态体系。
(二)加大山区26县食用农产品源头标准化体系建设与检测力度。一是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聚焦安全底线和高质量发展,制定管用实用的标准,做到淘汰整合一批、集聚培育一批、引领提升一批,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和农业标准化“一品一策”行动,建设优质农产品基地和国家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对1000家规模生产主体定档评级,推动农业标准落实落效,强化农产品源头品控。二是加大农产品检测力度。聚焦风险问题和重大活动时节等,加强对畜禽、水产品的兴奋剂类药物监测,加大滩涂贝类、禽蛋和豇豆等15个重点风险品种的抽检力度,扩大五氯酚钠等5个禁(停)限用药物和啶酰菌胺等9个易超标常规药物的监测范围,强化问题查处力度。严格落实不合格产品的闭环管理。加快农产品胶体金检测技术推广应用,提升基层农产品检测能力。三是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继续巩固农商互联成果,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实现“互联网+冷链”的运行管理模式,形成生鲜农产品“产地预冷、冷链运输,市内配送中心、终端销售”的全过程冷链物流配送体系。
(三)构建“浙食链”全链条追溯体系。一是加强多跨协同。持续推进与各部门、各企业数字化平台的对接共享,履行保证食品可追溯法定义务,整合食用农产品上游生产端的溯源体系,打通食用农产品生成端、流通端全链条。二是加强推广应用。推进“浙食链”系统重大应用功能升级,强化流通端上下游追溯体系建设,持续以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为载体,推进食用农产品在山区26县农批市场经营端自动报备赋码,并通过“浙食链”扫码,推进追溯信息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配送企业等下游经营者自动流转,逐步构建从“农田到餐桌”安全可信追溯体系。加强“浙食链”应用、订单码和农批市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模块等数字化应用培训,指导经营者应用“浙食链”进行进货查验和实现可追溯。三是制修订相关赋码、用码、防伪技术标准。按照国际物品编码组织统一规则,加快制定防伪溯源码地方标准,确保产品追溯信息扫码即可验证、数据真实可信、溯源精准连贯,为山区26县的地标性农特产品赋能,保护品牌,提升溢价,推进乡村发展、农民增收和共同富裕。
三、涉及到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下一步打算
围绕山区26县农产品的品控与信用提升工作,近年来我们还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完善食用农产品全链条追溯机制。一方面是强化“浙食链”系统迭代升级。“浙食链”更新至76版,实现与“浙农码”以及“丽水山耕”“台渔链”“松阳茶叶溯源管理”等多个系统顺利对接,已实现与132个系统,1195个单位通过数据接口实现交互。我省85个涉农县(市、区)全部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6.3万余家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建立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为主要载体的追溯管理机制,并将其纳入“浙农码”编码规则统一规范管理,实现“一证一码”追溯。另一方面是加快“浙食链”系统普及推广。省市场监管局将“浙食链”应用纳入“五新月赛、五星月晒”强化考核,指导山区26县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经营主体加快“浙食链”系统推广应用。目前全省共计64家农批市场7779个农批市场经营主体、1837家农贸市场48592个农贸市场经营主体激活应用“浙食链”,全省597家大型商超已实现“浙食链”应用全覆盖,累计上传追溯信息360112批次。落实《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将省农业农村厅《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数据接入“浙食链”系统,山区26县实现猪肉从屠宰源头至市场销售实现全量全链条无纸化交易,全省平均7日活跃交易主体25128家,平均7日交易流转197374批次,每天上链猪肉4750吨。
(二)推进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聚焦重点治理品种和重点发展领域,优化完善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发布省级地方农业标准70项。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一品一策”行动、绿色健康养殖、美丽牧场建设和“两化”行动(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新建标准化示范基地65个,新增美丽牧场110家,建成省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1436家(其中国家级294家),基地优质农产品比率达80%以上。全省认证绿色农产品、登记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分别达到2757个、154个,优质农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强化源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2.1万余批次,涵盖了23大类主要农产品,省级例行风险检测合格率达98.5%,高于上一年0.3%;国家对我省开展的例行风险监测合格率达99.3%,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7%,居全国前列。开展快检新技术推广,在全国率先开展农产品胶体金快检产品筛选验证,140个产品通过验证并在全省涉农乡镇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农产品快检的覆盖面和精准度。
(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浙江省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综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指标模型,构建“浙江省农业生产主体信用评价平台”,实现数据自动归集、实时计分评价,评价结果划分为A(优秀)、B(良好)、C(中等)、D(较差)、E(差)和严重失信名单6个等级,按等级实施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目前,全省已建立2.1万家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信息档案。
(五)强化农产品供应链建设。2022 年以来,共支持77家农产品供应链企业139个项目,形成900余条农产品供应链条,新增冷库库容20多万吨,新增冷藏车150辆,改造提升1万多个零售网点,农产品直接采购额超100亿元,新增农产品基地 500 多个,新增就业人员5 万余人,项目带动农民增收20多亿元,跨上农产品供给现代流通体系新台阶。
(六)推进农村电商发展。一是启动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设工作。印发《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推进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建 设的指导意见》,推动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开展直播带货万余场,推介“共富工坊”农特产品,有效带动农民增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2022年创建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1199家。二是深入推进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和电商带动创业就业等体系,形成一批农村电商发展“浙江经验”。在景宁举办“山区26县生态产业电商直播启动仪式”。指导丽水举办第六届全国农村电子商务大会。三是开展农村电商示范培育。挖掘一批电商示范村和农村电商示范站点,截至2022年底,全省累计电商示范村1171个,农村电商示范服务站点1763个;网络零售额超过千万的电商专业村达2643个,电商镇367个,进一步提升农村电商产业集聚效应、协同效应。
(七)建立健全规范化制度体系。一是法规层面。将肉类经营者把检验检疫信息录入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要求纳入新修订的《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并提出经营者未按规定录入的相应罚则,肉类数字化追溯体系建设实现有法可依。二是规范层面。印发《浙江省食品销售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工作规范》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销售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范》《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与技术评审指南》等系列制度,提出“浙食链”系统的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推进销售者运用数字化系统赋码扫码进行食用农产品交易。
下一步,我们还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赋能山区26县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构建完善山区26县“10项共性政策+个性清单”乡村振兴支持机制,落实山区26县商事改革、地理标志保护、数字化改革等支持政策,帮助山区26县做好地理标志、做强品牌等工作,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成果。
(二)深入推动“浙食链”提质贯通扩面。聚焦食品安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一件事”改革,以校园食材配送单位、大中型食品批发经营者、大型商超等为重点主体,肉类、牛蛙、豇豆等高风险食品品种为重点品种,督促经营者在市场端将食品报备赋码入市、扫码,推进追溯信息自动流转,全面提升重点主体、重点品种上链率。贯通完善“一品一码”、“浙农码”等兄弟省市、兄弟部门、第三方平台重大节点数据信息,实现跨省市、跨部门、跨平台信息共享。
(三)持续推进农村电商发展。重点培育百家省级示范项目,省市合力打造1500家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依托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完成第三批示范县绩效评价和第一批示范县验收工作。培育“新农人”,鼓励电商专业村、电商镇提升改造,实现电商与本地特色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农村“造血”能力,启动浙江省公益直播联盟,实施“五百”行动,招募100名公益主播,走进100个乡村,开展100场公益直播活动,带货100个助农产品,拍摄100个公益助农短视频,用公益直播助推山区26县共同富裕。
(四)深化农批市场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完善农批市场清单式管理机制和评价机制,持续农批市场培育提质,组织技术机构对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体系进行评审,指导农批市场制定重点任务清单,对照清单实施销号管理,将“评价细则”守底线、“重点提升目标”推先行、“整改提升”促落实有机融合,建设一批数字治理、安全高效的农批市场。
(五)加快制定《浙江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在地方法规层面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主体的法律责任,为食品信息追溯体系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再次感谢你们对山区26县农产品的品控与信用提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