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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公立医院以特医食品名义销售普通食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0-25 10:07:45    来源:云推B2B网    浏览次数:50    评论:0
导读

有网友咨询:公立医院以特医食品名义,通过处方方式销售普通食品(营养品),没有医疗价格收费标准,可以用《价格法》处理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答复。

  问:   公立医院以特医食品名义,通过处方方式销售普通食品(营养品),没有医疗价格收费标准,可以用《价格法》处理吗   答:   公立医院的行为是否可以适用《价格法》,需要市场监管机构基于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后依据法定程序作出处理。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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